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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殖场拆迁律师 养殖场拆迁 京坤律师事务所

发布日期 :2021-07-06 10:09发布IP:123.58.44.103编号:73754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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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殖场拆迁












二、注意整治“禁养区”常用手段,养殖户要积极主动应对

养殖场动辄数百上千平,养殖场拆迁,如果按照正常建筑来拆除,其赔偿费不少。

但是如果征收方换个方式,以“拆违”、“环保关停”等名义进行拆除的话,那么拆迁补偿就可以为零补偿或低价补偿。这样征收方省了钱,而养殖户就亏得多了。我们来看看禁养的一些常用手段。

、以违建之名拆除养殖场。

拆迁方会以养殖场未办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由,送达《限期拆除通知书》,责令其自行拆除,逾期将强制拆除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及其《、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》规定:“畜禽养殖用地,实行分类管理,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,按照农用地管理,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”。

因此,以违建之名只是不给或者少给拆迁补偿的一个“幌子”。

第二、以环保为名关停养殖场。

“以环保为名行禁养之实”,这是拆迁方的惯用手段,以污染环境、未经过环评、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未经过验收等为由,去禁止该养殖场的发展,养殖场拆迁政策,但以环保之名也要依法进行,并且,《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》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,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”。

以环保为名,这些“政策性”的理由,看似合理合法,实则为降低整治禁养区成本的有效工具。

第三、以占地为名责令限期拆除养殖场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规定: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符合规划、有条件的可以用于养殖场的建设和经营。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,无需向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,拆迁方无权责令限期拆除。

但是在实践中,相关行政机关经常对划为禁养区避而不谈,采用占地等迂回的办法逼迫养殖户拆除。




养殖场拆迁











近期发关于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的通知中说到:要坚持因地制宜、农用优先、就地就近、引导、市场运作、科技支撑,以玉米秸秆处理利用为重点,养殖场拆迁赔偿方案,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黑土地保护为目标,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、饲料化、燃料化、原料化、基料化利用,加强新技术、新工艺和新装备研发,加快建立产业化利用机制,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。在东北地区60个玉米主产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,积极推广深翻还田、秸秆饲料无害防腐和焚烧供热等技术,推动出台秸秆还田、收储运、加工利用等补贴政策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构建市场化运营机制,探索综合利用模式。力争到2020年,东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%以上,基本露天焚烧现象。

在这60个地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,这6亿的秸秆处理补贴,各个地方有多少?究竟哪些会有补贴?

具体补贴多少钱?

具体补贴项目是哪些?

具体项目由各地结合当地农业发展情况自行确定,基本上包括:

秸秆农机补贴

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(企业、合作社等)购买秸秆相关农机和设备,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,市级或者县级再额外补贴30%-50%。

秸秆三贮一化利用补助

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(企业、合作社等)将秸秆进行青贮、半干青贮、微贮、氨化,可以享受补贴。

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补助

从事生物质燃油、乙醇、秸秆发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等,可以申报此类补助。

秸秆粉碎还田补助

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、秸秆快速腐熟、生物反应堆等技术,支持开展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、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还田作业。

收储中心建设补助

以乡镇、村、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,建设秸秆收储站点等。

其他

秸秆多糖、秸秆淀粉、造纸、板材等,也都可以申报项目,获得补贴资金。












宅基地,不仅是给咱农民遮风避雨的地方,更是家族的根基,养殖场拆迁律师,代代的传承。

近来,有提问我们,宅基地新证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上有使用年限一栏,难道宅基地也有使用年限了?到期后怎么办?

△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内容页

对于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上“使用期限”这栏,自家宅基地有证,或打算申请证书的朋友可能都会有所疑惑。对于这一点,国土部作出了解释:土地上有房屋、构筑物的,由于房屋所有权无使用期限,因此只填写土地出让合同中记载的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,如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”。土地所有权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等未明确权利期限的不填写。所以,大家尽管放心,申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不会给你的宅基地加上一个使用期限。

?那“无证”的宅基地呢?会被收回吗?

近来,还有不少提问,由于历史、“一户多宅”等各方面原因,农村有许多宅基地房屋没有确权并颁发证件,这些“无证”宅基地会被收回吗?有没有使用期限限制呢?

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,这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、使用等权利。其上建造的房屋农村居民毫无疑问拥有所有权。

对于使用期限,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对于农村居民来讲是一种福利,是没有使用期限的。即使农民没有《不动产权证》,也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。

?还是有证方便、放心,怎么申请?

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,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。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,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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